一、项目简介
根据2007年8月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和泰国亚洲理工学院(AIT)续签的谅解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2008-2010年间共派遣10名人员赴泰国亚洲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涉及学科领域有:土木工程(地质工程、结构工程、运输与基础工程、水利工程与管理等);管理(EMBA、国际商务管理、技术管理等);高新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业系统工程、航天应用与研究、电讯等);环境、资源与发展(能源、加工技术、城市环境工程与管理、农村发展等)。具体专业要求请参照泰国亚洲理工学院网址:
www.ait.ac.th。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6个月
(三)选派规模:
2008年至2010年间共选派10人。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承担的费用包括注册费、学费、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及留学人员在泰学习期间36个月的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将按中国政府制定的奖学金标准执行)、签证费、医疗、论文和其他相关费用。其中签证费、生活费、医疗费等将由中国驻泰国使馆直接发放给学员。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语言要求:英语水平符合AIT博士生入学的要求(托福550或雅思6.0或托业750)。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自2007年11月12日起提供咨询。
(五)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 向亚洲理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
3. 亚洲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